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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企业能否享受社保补贴,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6-03-12 14:19来源: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数: 字体:[ ]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分别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的6个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咨询电话:5711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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