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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监管 筑牢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12-31 10:35来源: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 字体:[ ]

主持人:好的,谢谢周局长的详细解答。的确,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每一个人积极行动起来。下面进入访谈的第二个环节——网友提问回应环节。我们将从征集到的网友问题中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请您为我们作进一步的详细解答。下面,让我们来一起关注一下网友们的提问有哪些?

周宗菡:感谢网民朋友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请提问。

主持人:去超市、去农贸市场选购食品已经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面对琳琅满目的食品,我们该怎么选择呢?倘若因购买食品时出现纠纷,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

周宗菡:食品是我们的生活能量来源,我们在选购食品时要在购买渠道、食品标签等方面做到谨慎、仔细。

一是正规渠道是首选。应尽量在规范的超市、食品商店等食品销售点选购,网络订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并注意索取发票或购货小票。     

二是查看标签要仔细。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特别要注意查看食品的保质期,不购买过期食品。

三是生鲜食品重品质。购买生鲜食品如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要选择新鲜、无异味、色泽正常的产品。购买肉类时,要注意查看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购买水产品时,要观察其是否鲜活;购买蔬菜水果时,要避免选择有病虫害、腐烂变质的产品。

四是特殊食品多留意。对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健康状况合理选择,并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同时,要警惕不法商家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最后,提醒广大网民朋友在购买商品、就餐或者接受服务时,要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支付页面截图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持冷静,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持人:好的,周局长。通过前期的问题征集,我们知道,在今年8月1日,《江苏省小食杂店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就有网友询问,假如网友要开小食杂店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吗?

周宗菡:回答问题之前,我首先回答一下大家,什么是小食杂店。依据《江苏省小食杂店管理办法》规定,小食杂店是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六十平方米以下(含仓库面积)、从事食品零售的副食品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经营者,但是不包括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分支机构。以食品批发、自动售货为主的,或者设有外设仓库的食品经营者不认定为小食杂店。

假如有网友需要办理小食杂店,可以自主选择办理小食杂店备案或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不得同时申办。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杂店,可以自主选择办理小食杂店备案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不得同时申办。

主持人:好的,周局长。刚才您谈到了食品方面反映的热点问题,在我们网友反映的问题中,还有一个集中的问题,就是保健食品的情况。就请周局长再跟我们讲一讲保健食品的一些知识。

周宗菡: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目前我国批准受理的保健食品的保健功效有24种。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有助于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觉疲劳、清咽润喉、有助于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耐缺氧、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有助于改善骨密度、改善缺铁性贫血、有助于改善痤疮、有助于改善黄褐斑、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有助于消化、有助于润肠通便、辅助保护胃黏膜、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有助于排铅。但这些均没有任何治疗疾病的作用。另外要注意这些功能声称中没有“补脑”的功能声称,我国也从未批注过任何“补脑”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市面上所谓具有“补脑”功能的保健食品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能含有食品安全风险。

在这里教大家一个鉴别保健食品的小窍门,保健食品的标志为蓝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又称“蓝帽子”。在选购时一定要认准该标识,只有带有“小蓝帽”标志的,才是经过正式审批的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目前,有些保健食品利用非法广告进行夸大宣传,号称能“包治百病”,请大家不要受非法虚假的欺骗,倘若出现身体不适,还需尽快前往医院就诊,以免误了病情。

主持人:谢谢周局长,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听到执法人员在检查时,督促商家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那么,食品经营者为什么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具体要求哪些内容?对于保存期限有规定吗?

周宗菡: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是食品经营者对供货方主体资质以及所经营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的一项法律义务,目的是对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所销售食品的安全及可追溯,也为依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索证索票是落实进货查验的有效举措。

索证索票中的“证”,指的是两证,即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票”,指的是购物清单或进供货票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主持人:好的,今天谢谢周局长的耐心解答,相信大家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细致地了解,也感谢市场监管局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饮食环境。食品安全工作还需要我们全区人民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配合,希望各位网民朋友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六合食品安全工作。也非常感谢您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同时感谢广大网民朋友的关注和收看!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周宗菡: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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