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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1-52671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5-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政策解读;区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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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实施品牌兴企,质量强区发展战略,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品牌意识,推进区域质量提升,201512月,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实施5年来,在指导区长质量奖的评定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规范了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程序和标准细则,确保了评审结果的科学与公正。区长质量奖在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上,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截至2020年,我区已开展了5届区长质量奖的评定,共评出区长质量奖企业11家,区长质量奖(提名奖)企业14家。同时,我区企业也积极向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等更高层次奖项冲击,秦俊先生等3人也荣获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提名奖)。  

202011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对《南京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增加了获奖企业名额也首次对获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给予奖金激励,并将南京市市长质量奖有效期从3年延长为5年。

二、主要内容

参照新修订的《南京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质量发展委员会也组织对《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在奖金额度、奖项有效期及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加大表彰力度。对于首次获的区长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的激励,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激励从过去的3万元拟提升为5万元(见附件第24条)。二是延长奖项有效期。新《办法》拟将区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有效期从3年延长为5年(见附件第13条)。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新《办法》拟增加区长质量奖申报纪律、事后监管、获奖者应履行义务等规定,强调参评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感,落实诚信经营主体责任(见附件第303132条)。

三、评定管理办法落实

    评定管理办法由区政府颁布,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原文链接: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