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www.njlh.gov.cn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1-526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5-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区长质量奖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实施“品牌兴企,质量强区”发展战略,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品牌意识,推进区域质量提升,2015年12月,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实施5年来,在指导区长质量奖的评定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规范了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程序和标准细则,确保了评审结果的科学与公正。区长质量奖在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上,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截至2020年,我区已开展了5届区长质量奖的评定,共评出区长质量奖企业11家,区长质量奖(提名奖)企业14家。同时,我区企业也积极向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等更高层次奖项冲击,秦俊先生等3人也荣获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提名奖)。
2020年11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对《南京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增加了获奖企业名额,也首次对获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给予奖金激励,并将南京市市长质量奖有效期从3年延长为5年。
二、主要内容
参照新修订的《南京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质量发展委员会也组织对《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在奖金额度、奖项有效期及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加大表彰力度。对于首次获的区长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的激励,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激励从过去的3万元拟提升为5万元(见附件第24条)。二是延长奖项有效期。新《办法》拟将区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有效期从3年延长为5年(见附件第13条)。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新《办法》拟增加区长质量奖申报纪律、事后监管、获奖者应履行义务等规定,强调参评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感,落实诚信经营主体责任(见附件第30、31、32条)。
三、评定管理办法落实
评定管理办法由区政府颁布,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原文链接: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