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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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1-13656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12-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六合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告》的文字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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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定了《六合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制定《六合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合区推荐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建设的实施方案》等5项重点工作列为2022年六合区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分别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5个部门牵头执行。
三、关键词诠释
1.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