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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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六卫医罚〔2022〕003号
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处罚相对人名称:南京六合军达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军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处罚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0月27日
处罚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