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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2-11246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政策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1-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调整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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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调整的公告

各中小微企业及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2〕136号)要求,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条件及标准进行调整。为做好新老政策有效衔接,公告如下:

    1、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招用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且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招用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履行劳动合同不满1年,申请时仍在本单位参保的,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用人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至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并按《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16〕78号)等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