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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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2-113532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组配分类: | 社会组织评估信息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2年度;六合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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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属社会组织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要求和南京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宁社管〔2022〕48号),现将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六合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1. 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 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 获得等级评估满5年,需要重新申报登记评估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 未参加2021年年度检查(慈善组织未年报)的;
2. 2020年度、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 2021年以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 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评估机构
区民政局负责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苏社管〔2021〕37号)要求,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评估类型分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两大类,其中社会团体包括行业性、学术性、专业类、联合性四类。
四、评估程序
(一)参评申请。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提交《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党建证明材料。
评估等级满2年申报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对参评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评估条件的列入评估范围。
(三)专题培训。对列入评估范围的社会组织材料准备负责人,就评估材料收集、整理及归档装订进行培训。对抽选到的评估专家进行评估前培训,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自评表要求,准备相关台账材料,装订成册,于11月25日前送至六合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
(五)实地考察。六合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指标,逐条考评并进行打分,给出初评意见。
(六)确定等级。六合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专家初评意见进行终评,并将结果在六合区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同时向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发送评估等级通知书。
(七)发布公告。六合区民政局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和公示结果,发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授予评估等级,并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五、评估要求
(一)对于申报1A、2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可以适当简化材料,申报3A级以上(含3A级)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装订材料。
(二)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不申请复评,或符合参评条件未参加评估的,定为无评估等级。
六、结果运用
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成为下一步落实承接政府职能、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申报公益创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免税、评优评先等各项培育扶持政策重要资格条件。
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根据本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指标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评估机构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评估全过程工作。
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等级评估的、或上一次评估等级已满5年未参加复评的社会组织,将通报至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建议取消参加评奖评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资格。
七、联系方式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报送地址:六合区王桥路161号文化馆二楼(六合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六合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翁益凤,联系电话:025-57667080。
八、其他事项
1.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将评估为3A以上等级作为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建议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求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评估。
2. 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资料,请从“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mzj.nanji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南京市六合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