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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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3-8850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就业创业政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六合区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配套奖励申报条件及流程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配套;奖励;申报条件;流程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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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本科以上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留学生)、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
2.获得市就业办评审出的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项目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且均在六合区的大学生初创项目。
3.项目申报人为项目的持有人或实际运营负责人,落地后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且全职创业(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持股不低于30%),开展实际经营;
4.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补贴标准
1.获得市特别优秀创业项目50万元资助等次的项目,六合区给予5万元配套奖励。
2.获得市优秀创业项目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等次的项目,六合区分别对应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配套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人向区人社局就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配套奖励申请表》;
青年大学生获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材料;
获奖项目注册实体登记证书、申报人身份证明等。
(二)受理与审核
区人社局就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后,通过系统比对,对申报人信息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进行实地信息核实。
(三)核拨
审核通过后,区人社局就管中心汇总审核结果,报区财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优秀创业项目配套奖励发放至申报人的创业实体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