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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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5-02377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 |
组配分类: | 机构设置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六合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商务系统;服务贸易;外商投资;发展;协调;发展规划;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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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发〔2018〕9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六合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9〕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区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现代服务业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务领域发展规划和目标,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对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开放型经济改革发展战略进行探索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组织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对拍卖、二手车、成品油、药品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推动老字号保护发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的责任,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商贸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负责全区货物进出口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推进全区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实施全区科技兴贸战略,指导、推进全区出口基地建设。
(六)负责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涉外知识产权、技术进出口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指导性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商务系统境内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动,具体负责本行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八) 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利用外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负责外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九) 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备案、报批和推进全区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含境外就业,下同)等,并实施监督与管理,指导和推进我区企业实施和参与的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及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 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意见,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商务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干部管理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督促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在商务系统的落实。
(十二)负责城市菜篮子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牵头组织协调“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保障市场蔬菜、副食品供应,完善“肉、菜”等重要农副食产品的市场储备,推进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十三)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负责组织指导系统企业资产运营管理和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维护国有资产运营、流转及管护安全。
(十四)加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六合区支会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商务局要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管理,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12345”平台、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法制建设、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作风建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办理工作;牵头拟订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起草商务工作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统筹协调商务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商务系统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商务系统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商务系统的落实;指导商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民族宗教、党派以及统战、知识分子、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军转干等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务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编制、财务、系统资产租金收缴等管理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研究、拟订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推动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组织编制与实施商业网点、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城市社区商业、农村商业及商业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各级财政及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大型商业项目和流通基础设施。负责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配合实施财政性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承担全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农贸市场规划、提档升级与建设,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应急调运;牵头推进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五)流通业发展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创新,积极培育大型商贸企业集团,支持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促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了融资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促进老字号保护与发展,牵头推动老字号保护、传承与创新工作。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所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展会等有关综合性的工作;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供应链发展和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全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规范行业行为。负责酒类、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涉及产业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商贸服务业指导意见,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消费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调控建议;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综合协调、分析和推进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配合拟订我区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指导商务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所涉及产业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七)对外贸易科(服务贸易科)。拟订全区货物进出口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货物进出口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拟订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外贸促进活动,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指导、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出口品牌和进出口基地建设;负责全区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政策,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全区跨境电商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和落实对我区出口商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及应对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负责所涉及产业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所涉行政许可、备案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拟订并实施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促进工作,负责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招商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八)外资外经科。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及促进政策,负责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送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动态,提出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建议;负责全区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企业的上报,负责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工作,负责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负责推动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转型升级,负责全区外资总部、功能性机构、研发机构的政策上报兑现及推进服务,负责重点外资项目的引进、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和外资企业运行情况分析,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综合评价和考核奖惩,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指导外商投资投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工作;负责企业申请国家及省市有关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扶持政策初审工作。
(九)资产安全科。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监督管理系统内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重组、租赁、出让、处置、投资、担保等工作;指导系统企业资产运营、考核管理,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和处理改制企业资产遗留问题。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系统房产征收拆迁工作。负责系统爱国卫生和环境卫生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商务系统防汛排涝和城市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系统企业和商贸行业经营者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系统企业和商贸行业经营者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系统企业和商贸行业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所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办公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025-57758902
负责人: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