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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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5-0671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向南京好信云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好信云物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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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好信云物流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5年1月26日按(2023)苏0191民初5830号民事判决书、(2024)苏01民终3307号民事判决书中载明的地址,向你单位邮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但2月5日邮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现以公告的形式向你单位送达。
你单位职工尹小军(公民身份号码:41302119 XXXXXX 1337),于2023年01月30日工亡。2023年3月30日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书编号:苏0116工认字〔2023〕169号)。
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单位应当支付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现该职工家属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不良诚信记录由你单位承担。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333号
联系电话:025-57123786
南京市六合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