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www.njlh.gov.cn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人才安居保障工作,根据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接收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卫健系统本科学历人员的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群
1、六合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六合区教育、卫生健康系统(不含民办)引进或招聘,且签订一年期及以上聘用合同的教师、医生。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六合区内无房;
2、申请人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年龄在27周岁以下。
咨询电话:025-57109030
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