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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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5-2996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组配分类: | 废止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六合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六合区;预告登记;抵押权人;支行;细则;南京;当事人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 序号 | 不动产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证明)名称 | 证书(证明)编号 | 公告废止依据文件 | 公告时间 | 备注 |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长河郡苑9幢1单元8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62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14幢一单元7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06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长河郡苑16幢2单元9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37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8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59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42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9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32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10号3幢三单元6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15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50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9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南门望府13幢一单元1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52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39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30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86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58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南门望府13幢二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80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4 | 苏晓辉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13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73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6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路132号03幢一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65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7幢一单元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76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47幢3单元8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048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39号05幢二单元5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292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棠路76号11幢2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28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17幢一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08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欧风花苑10幢二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9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春路58号11幢二单元13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28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方州路199号02幢二单元1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49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80号01幢二单元1507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73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8号04幢2-5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 27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8号04幢2-15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 28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88号1幢一单元2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44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二单元1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61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3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经济开发区华欧大道1号香林水筑39幢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1454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9号18幢一单元1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95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晖路35号8幢一单元1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91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号122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56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4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西路58号23幢二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19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5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7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34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3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揽境府5幢一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22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3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春路58号01幢一单元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20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9号18幢一单元1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769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3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3号07幢一单元11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50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9号14幢一单元9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77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41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218号龙庭世家7幢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722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4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南门望府13幢二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85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4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揽境府5幢一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45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4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二单元1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43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45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客路97号06幢2单元29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48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4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1号2幢81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16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47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镇兴镇路122号02幢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 48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口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16幢1单元1201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859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4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东路55号万汇秀林水苑16幢4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948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5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7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79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5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玖云府5幢一单元1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94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5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6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28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5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博文路35号4幢二单元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41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5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97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5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揽境府5幢一单元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10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5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茉湖路2号05幢二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46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5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湖东路5号2幢一单元10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58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5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路38号21幢一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93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5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2幢二单元5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133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28号1幢三单元41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08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博文路107号2幢二单元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2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文晖路99号18幢一单元8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928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18幢三单元2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50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1号1幢一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4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44幢二单元2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32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289号10幢1单元9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00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11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6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5幢三单元10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33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6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号11幢二单元707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01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7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1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89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7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南门望府29幢二单元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30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72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28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7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3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95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74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68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75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5幢一单元1304室等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26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7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50号2幢二单元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812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7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17幢四单元308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44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7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西路188号04幢一单元4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359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7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80号01幢一单元19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 8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口路9号2幢二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10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8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马集镇赤兔路242号圣马丽都一单元4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878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82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2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57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8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100号15幢二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46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8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4幢一单元23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296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8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二单元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70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9幢一单元1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19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8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2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25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8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10幢一单元1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27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8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路66号04幢3单元1807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50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10幢一单元1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244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路66号04幢2单元2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53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199号8幢一单元1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63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方州路68号10幢三单元31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57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号10幢二单元14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974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289号13幢1单元8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249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客路97号06幢1单元10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40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26号18幢二单元1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9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19幢一单元1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47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9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8幢二单元8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51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18幢二单元8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69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0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2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88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0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87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0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01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0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4幢一单元1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17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9号15幢2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41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06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0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47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0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44幢二单元1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18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0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9幢一单元19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167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0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21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49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9号01幢二单元25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29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口路9号12幢一单元11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96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1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街道山东路6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01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1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南门望府25幢一单元2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30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1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长河郡苑17幢1单元16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90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1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62号01幢一单元1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 11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龙池翠洲花园14幢6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233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1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9号11幢3单元106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653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47幢3单元1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26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1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春路58号09幢一单元1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87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22幢二单元10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88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25幢二单元16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7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古棠大道2号04幢二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7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城路58号8幢一单元1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63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48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2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11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80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9号08幢3单元4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941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81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2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池映园6幢一单元29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979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29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39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3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揽境府5幢一单元10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82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3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26号01幢二单元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66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榜路39号3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06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彤华街9号20幢一单元7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26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府东路16号03幢二单元9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84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288号08幢一单元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87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34号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388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冠城大通蓝郡家园27幢一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16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集群路68号68幢四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37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3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博文路35号5幢一单元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19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西路31号4幢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628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路132号01幢一单元1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10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路132号05幢一单元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43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棠路76号10幢2单元1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9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4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长河郡苑15幢1单元1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14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9号01幢二单元25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51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通池路55号09幢1单元9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715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揽境府10幢一单元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43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15幢一单元1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71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4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198号龙池翠洲花园41幢1单元2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406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45号8幢二单元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04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288号01幢一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29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36号17幢二单元1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13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2号07幢二单元11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6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16幢二单元6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44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棠城西路80号盛棠苑11幢一单元9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420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1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74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5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82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5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5幢一单元1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17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59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西路31号6幢一单元3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01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0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6号1幢809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99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晖路35号6幢一单元3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04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路7号11幢三单元208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75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棠路183号10幢一单元1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43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路7号1幢三单元1009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09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29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16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6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7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230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8幢二单元2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54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8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66-2144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086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6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一单元17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30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7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揽境府8幢二单元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94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7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45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7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德邑花园3幢305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0823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112号1幢二单元6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326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欧风花苑21幢一单元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55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9号07幢二单元2210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74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河滨花园7幢606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409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东路45号百合园9幢1单元6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六他字第0004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博文路107号1幢一单元2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908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7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1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281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80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西路31号3幢一单元1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37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22幢2单元7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07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1号01幢二单元11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79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17幢二单元1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7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集群路68号63幢二单元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061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白果北路31号45幢二单元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70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288号10幢二单元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10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春路58号10幢一单元17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87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88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2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79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18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3号17幢二单元9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80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大王庙6号11幢二单元203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1026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虎跃东路1号5幢一单元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200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方州路199号07幢一单元1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39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泰山路239号18幢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78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1号7幢1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24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北路41号1幢二单元10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2483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6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湖东路2号5幢2单元7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0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瓜埠镇双丰路38号润泽新苑2幢1单元1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 19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璟湖路1号3幢33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292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19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3号08幢一单元7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35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216号瑞景国际花园02幢二单元12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86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88号3幢二单元207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356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0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9号21幢1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1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0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06幢1单元1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90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0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4幢二单元9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22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05 | 耿新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4幢二单元9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25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06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彤华街9号15幢一单元19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22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0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50号1幢三单元8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065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0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6幢二单元3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69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09 | 董明海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6幢二单元3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77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10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34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1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二单元2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41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12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璟湖路1号5幢一单元131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89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1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20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40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14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10-1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73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15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街道兴镇路168号5幢二单元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11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1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永宁路1号008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39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17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66-1098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1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1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21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11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48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06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1幢一单元13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85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82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3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81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一单元16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44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二单元3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45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一单元10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49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76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6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49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2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78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1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711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二单元10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81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2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52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一单元1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78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37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17幢一单元16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94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63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北路40号05幢一单元9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84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92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3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31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38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11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34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10幢一单元1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70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棠和府4幢一单元23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29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1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33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3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120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5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687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蔚蓝时光苑1幢2单元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277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20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8幢一单元1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83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49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瑞路19号15幢1单元8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355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都会风华苑c-9幢一单元1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0773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06幢1单元11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64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5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10号7幢一单元9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85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南门望府29幢一单元15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402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4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瑞路19号10幢2单元20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42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14幢一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00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6 | 张忠平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14幢一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817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7 | 姜展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岳西路3号8幢一单元5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77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58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4幢二单元15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5)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69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5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69号12幢一单元9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13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 六合区马鞍街道鹭岛中路26号07幢一单元1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426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9号6幢一单元1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53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南门望府14幢一单元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5378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6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19幢一单元23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330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通池路55号06幢2单元1405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015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浦六路12号6幢一单元4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652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16幢二单元1406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401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37幢2单元305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8525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8 |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经济开发区华欧大道1号德邑花园24幢301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0130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6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36号11幢一单元8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8)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923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公吴路3号3幢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926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号欧风花苑23幢三单元309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012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88号1幢一单元8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876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文晖路99号3幢一单元1403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681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东路55号万汇秀林水苑3幢三单元505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996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东路101号1幢314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34368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白果北路31号万汇秀林水苑49幢二单元4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6)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495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216号06幢二单元1210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 27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方州路68号09幢三单元81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262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7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19号9幢一单元2702室 | 房屋他项权证 | 合他字第04038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文春路58号10幢一单元2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0536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林场路1号4幢二单元15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30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2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街道兴镇路168号6幢一单元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3349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3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88号1幢一单元14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809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镇雄州东路148号4幢407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1720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5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观龙路10号30幢二单元1306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6164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横梁街道瑞成路8号5幢三单元151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7)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9293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24幢2单元6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4)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42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8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蔚蓝时光苑1幢1单元802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2)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586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8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100号18幢二单元8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3344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90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东路10号11幢一单元8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1)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05069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9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莉湖路9号04幢一单元301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3)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21952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9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书苑4幢二单元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0671号 |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证明无法收回 | 2025-04-21 | 权利人 | 
| 29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28号16幢二单元10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19)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11427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 
| 29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136号2幢二单元1504室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苏(2020)宁六不动产证明第0033421号 | 当事人自愿通过“不见面”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原颁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 2025-04-21 | 抵押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