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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5-3605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机构设置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六合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5-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文  号:     关 键 词:    水务;负责;工作;管理工作;管理;工程建设;生活污水;组织编制;水务工程;湖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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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发〔2018〕9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六合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9〕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水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务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拟定全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区域水务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拟订行业用水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监管,监督、检查、考核全区供水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供水特许经营管理。

(五)负责全区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污水主支干管、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许可工作;监督、检查、考核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以及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情况;指导再生水利用管理,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环境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环境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河湖水环境和蓝线等日常监管。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以及相邻地区间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水事案件。

(八)监督指导河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水务设施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务工程设施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城乡河道、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务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与保护。

(十)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和全区水土保持规划、计划编制。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水务工程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重点水务工程;负责组织和协调城乡建设中涉及水务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推广水务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水务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水务科技与信息化工作。

(十四)编制全区水务年度建设资金计划。负责有关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区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六合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和信息编报等工作;指导水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系统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局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局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局机关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牵头组织局年度责任目标的考核迎查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以及机关财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系统党建工作;负责系统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以及群团、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调配、工资、干部培训、任免奖惩、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管理和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信访、纪检监察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区级年度水务建设资金预算;负责区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各项经费收支核算、预决算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各类经费收支核算及年度收支预决算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审核及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四)规划与基本建设科(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拟订全区水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区域性水务规划、重点水务工程规划;负责水务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水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水务建设项目的稽察和验收;负责省市水务优质工程的初审推荐。指导水务科技工作;组织水务科学技术推广与科普宣传工作。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属水务工程管理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务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组织参与水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五)农村水利科(区水土保持办公室)。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大中型灌区、大中型灌排泵站运行维护;指导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水库移民办公室、区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办公室)。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指导堤坝白蚁防治;负责重点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组织制订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城区积淹水点整治、全区重点水务工程消险项目建设管理;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区城乡河道、水库等水域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河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退圩还库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指导水管单位创建;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七)水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全区涉水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负责区本级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涉水建设项目(含河道挖掘占用等)、取水(含水资源论证等)、水土保持方案许可以及其他涉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网上运转工作;拟订全区水务法制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水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水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法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应诉、听证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区水资源公报;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监督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全区水资源节约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和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编制供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负责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建设中供水管网管线的改扩建工作,负责供水企业计划停水管理;指导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供水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村镇供水管理。

(八)水环境建设科。组织编制城市河湖水环境治理建设规划;制订城市河湖水环境治理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河湖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河湖水环境和蓝线等日常监管;承担全区河道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调度、信息发布和督察督办,负责组织对河道整治工作的督导考核;组织编制全区污水主支干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拟订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全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组织推进污水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排水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污水排水许可的具体实施,提出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建议;编制生活污水设施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及生活污水设施规划前置征询意见,污水管网接驳、迁改、临时占用审查;指导生活污水突发事件处置;指导村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

(九)河长制综合科。承担全区河长制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调度、信息发布和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对各街道河长制工作督导考核。

办公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25—57758025

人: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