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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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5-4385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问答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问答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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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我省出台《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512号),实施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1.什么是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温馨提示:文件所述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附件中“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中的年龄。
举例:张某,男,1966年3月出生,其法定退休年龄为2026年7月,自2025年1月起在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张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时间为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如其自愿选择弹性提前至2026年3月退休,持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领取失业金至2026年3月,则张某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期间,按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张某可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26年7月)后,一次性申请相关费用。(如下图所示)
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取上述时间段的交集,即为可以享受的时间段。
2.什么时候申请?如何申请?
该项政策按照“先缴后补”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当月)即可一次性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相关费用于次月底发放至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请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1)线上渠道
方式一:“江苏智慧人社”APP
依次点击“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大龄领金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模块。
方式二: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依次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大龄领金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模块。
(2)线下渠道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就近至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3.标准是多少?能享受多长时间?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江苏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本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应月份,应在领金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时间区间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