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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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5-49696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5-07-2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31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人民医院;救治;六合区;三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结算;定点收治医院;门将;公安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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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六合区人民医院“三无”人员等患者收费难的建议”已收悉,结合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协办意见,现汇总办理答复如下:
医疗救治是卫健部门应尽的职责,根据相关要求,区人民医院作为“三无”人员区内定点救治医院会及时救治、因病施治。
对于身份不明“三无”人员需要紧急救治的,公安部门将主动参与做好身份核实。为便于患者及时得到救治,紧急情况下可联系属地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核查,身份确定后通知家属告知情况;对确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三无”人员,区人民医院可通过发函形式通知公安分局,由具体部门负责身份信息核查。
对于流浪乞讨“三无”人员需要救治的,民政部门将主动参与管理、费用结算。根据南京市卫健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卫医政〔2019〕15号)文件规定,六合区人民医院定为我区流浪乞讨人员定点收治医院;六合区精神病医院为我区精神障碍患者定点收治医院;南京鼓楼医院为我区上转患者的收治医院。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服务按照属地管理,谁发现谁护送,免费无偿及先救治后付费等原则。流浪人员属无依无靠的弱势群体、如派出所证明确实不能提供监护人或监护机构,由护送单位和人民医院通知六合区救助管理站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由区救助管理站具体办理有关手续,救助对象就诊采用先记账、后结算的方式,结算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区人民医院凭相关凭证与区救助管理站一次性结清上一季度发生的费用。
对于“三无”人员中属于学生者,教育部门将主动参与。自2007年开始,江苏省教育厅统一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主要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及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因校方责任引发的意外伤害风险。如学生在学校出现意外受伤、跳楼外伤等情况,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救治,区教育局督促配合学校尽快办理校园及意外伤害理赔手续,优先结算医院绿色通道救治费用。
下一步,区人民医院加强与公安、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配合做好“三无”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公安、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也将做好救治费用的协调,及时将救治等费用安排到位,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可持续性开展。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