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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5-7301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政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5-10-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六合区就业援助政策汇编
文  号:     关 键 词:    六合区;就业援助;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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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就业援助政策汇编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的1/2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申请方式:线下。申请人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区级咨询电话:57118334。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在毕业两年内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的1/2。补贴期限从申请审核通过当月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方式:线下。申请人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区级咨询电话:57118334。

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并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在招用1年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从申请审核通过当月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方式:线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每月11日—20日(工作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人社部门(区内企业请到峨眉路302号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303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提交招用该大学生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本年新办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小微企业认定表》《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增值税完税凭证。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的,另需提供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派遣人员花名册》。咨询电话:57118336。

四、用人单位社保补贴

本市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省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省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申请方式:线下。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增用人单位,每月11日—20日(工作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人社部门(区内企业请到峨眉路302号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303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承诺书》《南京市用人单位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南京市用人单位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增值税完税凭证。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的,另需提供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和《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派遣人员花名册》。咨询电话:57118336。       

五、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分别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申请方式:线下。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的6个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人社部门(区内企业请到峨眉路302号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303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用人单位增值税完税凭证。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的,另需提供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和《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派遣人员花名册》。咨询电话:57118336。

  1. 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补贴

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有登记失业记录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补贴由中小微企业申请,发放至重点群体社会保障卡账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底。补贴期限为1年,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该项补贴为阶段性政策,区级业务经办部门根据省市下发名单逐一通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57118336。

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申请方式:

1.线上:企业可以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享受税收政策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

2.线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区内企业请到峨眉路302号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303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政策申请表》,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咨询电话:5711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