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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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5-8745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2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协调处理;机制;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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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物业矛盾协调处理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压实属地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根据市、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2019年开始我局已指导各街镇成立了“两站一中心”即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物业应急维修服务站、物业服务中心,完善了市、区、街三级物业管理体系。
根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及第七十五条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工作协作机制;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我们将持续指导街镇加强与建设、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常态化巡查督查机制。通过强化执法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积极参与调处,推动多元化解
指导街镇建立健全小区网格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多部门综合执法进小区规范化、常态化,整合多方资源就地解决矛盾纠纷。针对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疑难矛盾和纠纷,我局将会同街镇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问题的妥善处理。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物业管理方和业主更加清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推动矛盾化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鼓励推进各小区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发挥居民自我管理作用,及时调解和化解矛盾。
三、加强法规宣传,推动社会力量监督
指导各街镇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加强对《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居民和物业公司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工作,倡导群众参与物业管理,通过社区的自治力量共同推动小区的规范化管理,形成政府、物业、业主和社会多方共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坚持“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物业矛盾协调处理机制的建立,提高社区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期待与您继续保持沟通,共同促进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
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