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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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6-0678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信息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社保那些事|第一期,六合居保2026,藏好这份指南!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指南;居保;2026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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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乎每个人的晚年保障,尤其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是筑牢基层养老底线的关键。2026年度六合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沿用2025年标准,贴心整理了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问答,涵盖参保、缴费、待遇、转移等全流程,建议收藏转发,办理业务不迷路!
问:参保范围:哪些人能参加?
答:年满16周岁、具有六合区户籍、非在校学生,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其他国家规定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缴费标准:缴多少?有补贴吗?
答:2026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个人缴费设四个档次,政府按档次给予差异化补贴,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具体标准如下:年缴1680元(政府补贴168元)、1920元(政府补贴192元)、2400元(政府补贴240元)、2880元(政府补贴288元)。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南京市统一政策及我区实际,享受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档次保费政策。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资格认定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提供身份证明及资格认定材料,申请政府代缴。
问:补缴规定:想提高档次或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答:参保居民当年已缴费想提高档次的,可在当期缴费期内补缴差额,政府补贴按最终选定档次补齐,往年已缴纳费用不可补缴。
达到60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按以下政策办理:
1.自2015年1月1日起,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可从2015年起逐年缴费至领取年龄申领居保待遇,中断年限在60周岁当年补缴补足;也可在60周岁当年补缴满15年后领取居保待遇。
2.距领取年龄超15年,需按年缴费且累计满15年;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才可申领居保待遇。
问:关系转移:换地方了,社保怎么转?
答: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城乡居民间、城乡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间按规定转移接续,保障参保人权益衔接。
1.省内转移。参保人省内迁移户籍,在原户籍地办理居保暂停,在新户籍地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办理居保恢复,无需额外转移手续,社保经办机构自动同步信息、累计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资金。
2.跨省转移。参保人户籍迁出或转入本省,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社保卡到新参保地街镇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全额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累计缴费年限。
3.跨制度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合并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不折算;职工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计发待遇。申请转移需达到转入险种的申领待遇年龄方可办理。
转移渠道:转移手续需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问:待遇构成:养老金能领多少?如何提高?
答: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高龄补贴四部分构成,筑牢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随政策调整逐步提高。
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的核心保障,全市执行统一标准。2025年我区标准达每月616元,自2008年制度实施以来累计调整18次(2022年调整2次),从每月32.25元提高至当前标准,增长近18倍。
2.缴费年限养老金:为激励长期参保,缴费年限超15年的,每超出1年按规定增发申领待遇时基础养老金的1%。此外,南京市增设缴费年限增发政策,在南京市每缴费1年可享1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增发补贴,最多享受十五年,累计150元,该政策可与缴费年限养老金叠加享受。
3.个人账户养老金:体现“多缴多得”原则,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利息)。缴费档次越高、时长越长,政府补贴递增,叠加集体补助及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月领取金额越高。
4.高龄补贴: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对高龄群体予以倾斜,标准为:65-69岁每月增发5元,70-74岁每月增发10元,75-79岁每月增发20元,80岁及以上每月增发30元。
问:线上缴费:有哪些便捷渠道?
答:参保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以下线上渠道自主选档缴费、代缴,还能查询电子凭证,务必在当年12月25日前缴清保费,逾期将无法享受政府补贴。具体渠道:①“我的南京”APP(首页“城乡灵活社保缴纳”或社区板块);②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微信可通过“南京税务”公众号“微服务”跳转);③邮储银行、工商银行等合作银行手机银行社保缴费专区;④“江苏税务”“江苏政务服务”APP对应模块及南京税务“码上办”二维码。
问:待遇申领:满足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答:申领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国家规定养老待遇。
办理手续:参保人达到申领年龄当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市民卡,到户籍所在地街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领取;也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等线上渠道预约办理,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问:断缴影响:中间断缴几年,对养老金有影响吗?
答:断缴后,已缴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不清零,但会缩短累计缴费年限、减缓账户资金增长、降低终身养老金待遇;若60岁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需延迟缴费至满15年。2015年1月1日起,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到龄后可按对应年度标准补缴中断年限,补齐缴费年限和账户资金,但补缴部分无政府补贴,不享受南京市缴费年限养老金增发政策,补缴费用按办理时最低标准执行(2026年为1680元)。
问:个人账户:资金能提前支取吗?如何继承?
答: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仅在参保人死亡、出国(境)定居且丧失中国国籍、享受其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可申请一次性支取(含利息)。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参保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问:违规处理:多领、重复领取待遇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禁止重复领取,多领、冒领部分须依法退还:
1.处理情形:①跨制度重复领取(如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按待遇就高原则终止城乡居民养老关系,退还重复基础养老金,返还政府补贴外个人账户余额;②异地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按首次领取地优先原则保留一处,非保留地追缴多领部分;③领取人死亡、服刑未报备多领,亲属须退还。
2.退还方式:可一次性退还,有困难可申请分期,也可从后续待遇、个人账户余额或丧葬补助金中抵扣。
3.法律责任:拒不退还或涉嫌欺诈,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责。
温馨提示:若发现多领待遇,请主动到街镇社保经办机构报备退还,避免面临行政处罚,守护好自身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