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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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6-11035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遗产管理人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民政局;遗产;遗产管理人;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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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自然人朱兴兵,男,汉族,1978年12月3日生,身份证号:320123********1635,于2025年1月3日去世,生前户籍所在地为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朱云村朱云组15号。朱兴兵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朱兴兵的遗产。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16民特43号民事判决书,指定南京市六合区民政局为朱兴兵的遗产管理人。
现南京市六合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朱兴兵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与朱兴兵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朱兴兵扶养的人、对朱兴兵扶养较多的人等,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朱兴兵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3.若有其他对朱兴兵的相关财产有利害关系的,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包括(1)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2)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至南京市六合区民政局授权委托代理方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7号边城大厦十五楼, 联系人:栾宏林律师 电话:13357811555)。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民政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