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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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南京天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经济开发区龙华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朱益昌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你单位于2026年2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经营延续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期限三年;
劳务派遣许可证号为:320116202303150023
有效期:2026年3月15日~2029年3月14日。
南京市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