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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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6-1669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部门联动,共筑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防线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蓄电池;销售;产品认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安全技术;国标;违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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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不少市民日常出行的“好搭档”,其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12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正式落地实施,引发广大群众关注。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近日,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车辆管理所,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整治行动。
整治划重点,违规行为要严查
本次行动紧盯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新国标的实施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配件,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严查“非标”产品:仔细查看在售车辆的外观和合格证,对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铅酸蓄电池车型的整车质量、塑料使用率等关键参数,检查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核查车辆是否取得CCC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CCC认证证书与实物是否一致等,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严禁“三无”销售:严厉打击销售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电动自行车,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使用权。
严打“非法”行为:仔细查看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解除车速限值、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非法“拼、改、加”行为,从流通环节遏制安全隐患。
宣传同推进,主体责任要压实
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积极向经营者解读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通过以案说法,强调销售不合格、不合规车辆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向消费者宣传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举报违法销售、非法改装等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六合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监管力度,保持对违法销售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保障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