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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6-23109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04-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2026年度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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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度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提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地方各级政府每年年初制定公开目录”的具体要求。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均规定,决策机关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编制过程

    2026年1月22日,区政府办印发《关于报送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面向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征集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2-3月,经与报送单位就政策依据充分性、法定程序完备性、实施节点可控性及社会公开适宜性等要素进行充分沟通确认,邀请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候选事项开展专题论证,在综合各方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今年的《目录》。

    三、主要内容

    《目录》严格遵循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2026年度中心工作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将《南京市六合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调整》《六合区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计划(2026—2028)》2件事项纳入《目录》,分别由区规资分局、区商务局牵头执行。

    四、关键词诠释

    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

    原文链接:关于公布《2026年度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