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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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南京市六合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南京市六合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大新同志辞去南京市六合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六合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