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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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6-2993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机构设置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六合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市容景观;城管执法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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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发〔2018〕9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六合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9〕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第三条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市容景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研究部署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系统科研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渣土弃置场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和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和组织环境卫生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道路、公厕保洁和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单位的资质审批;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范建设;协调全区固体废弃物处理;负责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场、广场、绿岛、滁河风光带等环卫设施的维护性、恢复性等维修和改造出新、整治及应急抢险项目。
(七)承担全区城市容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容貌的监督管理。拟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卫等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工作。
(九)承担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市容环境保障和市容卫生综合整治。对全区沿街建筑物、公共场所、贸易市场、机动车辆、园林绿地、施工场地、户外广告和标志及窗口地区市容市貌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逐步实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跨街、镇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综合考核和业务培训。
(十)承担推进数字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属地管理、集中考核、分级指挥、多级处置”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与评价。
(十一)承担城区扫雪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研究拟订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环卫作业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联系有关协会。
(十三)承担主城区路灯、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管养职责;承担主城区经营性停车场行业监管职责。
(十四)承担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加强城市治理领域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综合考评。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区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安全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制定系统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拟定、修改规章制度、重要文件;负责系统的改革工作;负责做好财政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及票据管理;重点做好与财税、金融、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实施系统内各类项目建设(包括改建、扩建、新建、维修等)和大宗物资采购,审核拨付各类建设和采购资金;负责新闻宣传,组织实施局新闻发布会,做好与省、市、区媒体和网络媒体的通联工作;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配合监督检查系统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各类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管理。
(二)市容景观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区市容景观管理规划、年度计划、方案,制定市容景观综合整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市容秩序、市容市貌的指导、检查和考核;组织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经营摊点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城市“牛皮癣”、洗车场(站)的规范管理;负责主城区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主城区经营性停车场行业监管职责;负责受理“12345”“12319”服务热线交办和各级领导批办、网络问政及政风、行风热线等涉及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求助、投诉;及时向领导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批示的转办、催办和反馈工作。
(三)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环卫行业运营、作业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环卫改革方案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的考核、检查和指导;负责编制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实施目标管理,推行环卫规范化作业,指导专业队伍做好全区主干道保洁、公厕、中转站、垃圾场的管理;指导街镇、社区、驻区企业做好村容、厂容、地面保洁及城郊接合部的环境卫生治理;对环卫设施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和考评;组织落实市容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监督街镇环卫设施的管理;负责环卫设施拆迁、复建的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垃圾分类统筹管理;负责全区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的资质审批工作;负责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承担城市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集中办理;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权力事项阳光运行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检查;协调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指导执法大队、各街镇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及考评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案件复议、应诉等工作。
(五)城市治理科。负责城市治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治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示范单元创建及长效管理的指导;负责指导街镇城市治理公众联络议事平台运行;负责城市治理平台中城市管理业务数据审核,事务流转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治理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对外联络等工作。
(六)督查指导科。负责拟定全区城市治理考核办法和奖惩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城市治理监督考核,督查城市治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定期通报和公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督查、考核、评价城市管理状况以及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承办考核讲评会和重难点工作现场督办会;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构建、组织评价、行政绩效“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考核体系。
(七)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局系统人才引进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核;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编制管理和调配管理;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政治理论学习、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指导职业道德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办公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电话:025-57096001
负 责 人:屈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