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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6-3097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信息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5-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社保那些事|第六期:详解企保退休政策明晰养老权益保障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企保;退休政策;养老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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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民生保障重要基石,关乎参保人员老年生活。本期延续系列问答,为统一政策解读、厘清执行边界、规范办理标准,梳理法规及省市文件,对退休资格认定、待遇计发、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专业通俗解读,兼顾政策刚性与民生可读性,保障参保主体权益。
一、退休办理法定准入条件
企业职工申请正常退休、按月领基本养老金,须同时满足三项法定条件:待遇领取地为当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足最低累计缴费年限。现将法定判定标准解读如下:
(一)待遇领取地判定规则。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采取层级递进判定原则,江苏省内地级市之间参保流动人员参照执行。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退休手续;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非户籍所在地,但在当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在参保地办退休手续;三是养老保险关系非户籍所在地且当地累计缴费不足10年的,转回上一处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四是各参保地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归集至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二)出生年月认定依据。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实行居民身份证与个人档案双重核验认定。若二者记载出生时间不一致,以个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4〕1号)第十二条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按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等确定。其中,原法定退休年龄(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满55周岁,以下情形从其特殊规定:
1.女工人,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原法定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2.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女失业人员,曾为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的,或者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50周岁时其曾在用人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的,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按50周岁执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女失业人员,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3.符合国家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国家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执行。
4.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5.本实施办法实施后,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条件的超龄人员,可以按其现申报时间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从申报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6.国家对退休年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说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延迟调整节奏:男性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至63周岁、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至55周岁。
弹性退休规则:《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弹性提前的主动权在职工本人,弹性延迟需由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
(五)最低缴费年限管理标准
年限调整规则:2029年12月及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养老保险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按15年标准执行;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每年上调6个月,逐步递增至20年。
年限不足补救方式: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当期最低标准,可在待遇领取地申请延长缴费。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满5年后仍未达标,可一次性补缴补足年限。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法接续参保,无固定就业人员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自主延缴。
二、退休待遇常见高频问答
1.企保参保人员退休后养老金核定标准是什么?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核算主要依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则养老待遇计发水平高。国家实行基本养老金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社会平均工资涨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科学调整养老待遇标准,稳固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故后可享受哪些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参保人员、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法定遗属可依规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同时,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剩余储存额可依法继承。
丧葬补助金:以参保人员死亡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按2倍标准一次性核发。
抚恤金(在职人员):以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结合累计缴费年限核定发放月数,计发区间为3至24个月。累计缴费不足5年的,遗属待遇发放总额不超参保人员个人实际缴费总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仅核算个人账户入账部分。
抚恤金(退休人员):计发基数参照在职人员,按参保人员在职累计缴费年限核定最高计发月数;每领1年基本养老金,抚恤金计发月数减1个月,最低保留9个月,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精确核算到月。
3.参保存续期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能否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得违规提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常见有三类法定情形可依规办理支取、继承业务:一是异地已办结退休审批、正常按月领取养老金且无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二是参保人员身故,个人账户储存余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三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自愿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4.哪些人员符合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申领条件?已纳入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且完成社区纳入备案管理的退休人员,可享受政府免费健康体检惠民政策,每2年体检一次。
5.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包含哪些检查项目?免费体检套餐含基础体格检查和专项疾病筛查,有体格检查、心电图、胸片等项目,可全面排查老年人常见基础病,筑牢老年健康保障防线。
6.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如何预约?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所属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站点现场登记预约;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自主预约,按需选择全市定点体检医疗机构;长期异地居住的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可联系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办理专项预约,体检服务仅限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三、结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保体系重要部分,制度严谨、标准统一。人社部门将压实监管责任、规范流程、优化服务,常态化宣传政策,落实养老待遇。如有政策、业务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