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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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区城乡建设局制度文件管理,保障制度合法合规、衔接顺畅、精简高效,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经对区城乡建设局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对下列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印发<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六建设【2020】45号,2020年7月2日)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六建设【2023】62号,2023年11月22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