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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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6-4237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医疗器械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严守委托储运管理关口,筑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防线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医疗器械;贮存;执法人员;运输;排查;库房;环节;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局;安全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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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质量安全,近日,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全部委托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受托方”)进行贮存的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监管工作。
执法人员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一是核查企业住所内是否存放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等情况;二是查看经营单位与受托方是否签订合法有效的委托储运协议,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三是核查经营单位是否对受托方的储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充分审核,留存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等资料,并定期对受托方运输医疗器械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考核评估;四是核查储运环节记录是否完整,随货同行单是否真实并加盖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出库印章,能否实现全链条可追溯。
本次排查,发现个别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存在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等问题,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下一步,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