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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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6-5514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三期)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六合区;处置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合格项目;合格原因;相关规定;经营者;决定书;处罚;排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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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我局对南京市六合区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经营户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将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六合区海森水果超市店的香梨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以及乙螨唑。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造成的。针对该经营者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梨的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处以罚没款合计2049.3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六市监处罚〔2026〕99号。
2.六合区庄道红餐饮加盟店的煎炸过程用油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极性组分和酸价(KOH)。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未及时更换煎炸过程用油。针对该经营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煎炸过程用油的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处以罚没款合计3021.12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六市监处罚〔2026〕70号。
3.六合区雍其梅食品经营部的猪头肉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时添加。针对该小作坊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猪头肉的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处以罚没款合计4181.6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六市监处罚〔2026〕118号。
4.六合区全心面馆店(个体工商户)的小碗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清洗和消毒未落实到位。针对该经营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处以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六市监当罚〔2026〕177号。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