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www.njlh.gov.cn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7 09:20来源: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次数: 字体:[ ]

主体名称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委托南京市六合区卫生监督所行使法定权限内的行政执法权

联系方式

025-57122132

办公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气象路8号

交通指引

1、地铁线路:S8地铁方舟广场站

2、公交线路:① 501路、502路、526路、628路、631路方舟广场南站;②628路、629路、630路方舟广场北站; ③502路、526路、617路、630路方舟广场东站 。

执法职能

1、行政处罚: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产业违法行为。

2、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等。

3、行政强制:控制传染病传播、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对非法采集血液或者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取缔等。

4、行政检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产业等监督检查等。

救济渠道

若不服本机关行政执法决定,可于收到本机关执法决定书60日内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