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www.njlh.gov.cn
检索
|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19-10956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6-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六合区公益性纪念堂骨灰安放和迁出办法》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六合区;公益性纪念堂;骨灰安放和迁出办法;政策解读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一、出台背景
2019年,我区新建成公益性骨灰纪念堂9座,实现每个街镇至少有1座立体式骨灰存放设施的目标。为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规范公益性纪念堂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加强骨灰流向管理、杜绝私埋乱葬,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85号)、《南京市公益性骨灰堂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制定出台《六合区公益性纪念堂骨灰安放和迁出办法》(六政发〔2019〕55号)。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4章15条,对全区公益性纪念堂内骨灰的安放和迁出作了统一的规范,明确了纪念堂主体和逝者家属的权利和义务。总则部分指明了制定依据;骨灰安放部分详细规定了安放条件、所需材料和流程,对骨灰安放期限、格位存放物品、骨灰安放证补办等作出具体规定;骨灰迁出部分详细规定了骨灰迁出所需证明材料和程序,明确规定骨灰迁出后原格位不予保留;其他部分对骨灰格位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安排专人保管纸质档案并做好电子档案的备份。
三、政策问答
(一)哪些逝者可以将骨灰安放在我区公益性纪念堂?
六合区户籍,户籍不在六合区但原籍在六合区,配偶户籍、父母户籍或子女户籍在六合区的逝者,骨灰可以免费安放于所辖街道公益性纪念堂。
(二)在公益性纪念堂安放骨灰免费的范围有哪些?
免费提供骨灰格位、使用悼念厅,免除管理费。
(三)骨灰安放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逝者家属持本人身份证、逝者户籍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直接到所辖街道纪念堂办理。
具体流程:逝者家属填写《骨灰安放申请单》→逝者家属选择骨灰安放位置→逝者家属与纪念堂签订书面《骨灰安放协议书》→逝者家属领取统一印制的《骨灰安放证》→逝者家属凭《骨灰安放证》将骨灰放入选定的格位。
(四)骨灰迁出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逝者家属提出申请,持本人身份证、骨灰安放证以及合规的骨灰接收单位开具的骨灰去向证明等材料,直接到相关纪念堂办理。
具体流程:逝者家属填写《骨灰迁出申请单》,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陪同申请人取出格位内骨灰盒,并由申请人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取出→申请人交回《骨灰安放证》,原《骨灰安放协议书》自动解除→由工作人员发放《出门证》,申请人凭《出门证》出门。
(五)散坟或安葬在公墓的骨灰迁移进公益性纪念堂有什么特殊要求?
需要对散坟平迁中的遗骸(遗骨)进行“二次火化”(包括再次焚烧、烘烤、消毒、密封等过程);对骨灰进行再次烘烤、消毒、密封。
原文链接:《六合区公益性纪念堂骨灰安放和迁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