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www.njlh.gov.cn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1-668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7-0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六合区镇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行政处罚权改革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任务分解方案》具体要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南京市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0〕43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六合区各镇街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区将向各镇街赋予206项行政处罚权和配套的23项行政强制权。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六合,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执法主体、下沉执法重心、优化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一套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个网格管治理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探索建立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切实提升我区基层综合治理能力。
三、实施主体
全区九个街道(镇)。(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金牛湖街道、程桥街道、横梁街道、龙袍街道、马鞍街道、冶山街道、竹镇镇)
四、主要内容
(一)六合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详细目录。
(二)完成落实执法机构人员配备、执法经费保障和办案场所装备等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
(三)严格规范各移权部门和镇街作为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统一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印章。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南京市六合区镇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