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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2-3925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六合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1-12-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深化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文  号:     关 键 词:    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工程;运行;基础设施;农村河道;体制改革;管理服务中心;农村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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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水农〔202112号)、《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发改农经发〔2021685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合区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村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加快构建既适应区域发展需求,又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动“强富美高”新六合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调动各方积极性,统筹推进改革。

2.明确主体、夯实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明确设施权属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类主体的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街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计划、分步骤、分类推进。

4.建管一体、协同推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2023年,基本建立适应区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和监督考核有效落实,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区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

(四)改革范围。改革对象为区级及以下管理的农村水利工程设施,包括农村水利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等。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工程管护现状。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水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苏水农〔20216号)通知要求,对区域范围内所有已建成的农村水利工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家底,掌握现状,会同街镇农业农村等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合理制定工程名录清单和管护责任清单,完善有关台账资料。

(二)夯实工程管护责任。要夯实街镇政府的管护主体责任以及村居的属地管理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合作组织作用,强化其对所属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的管护责任。各街镇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好对农村水利设施管护的监管责任。委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明确相应单位、组织、企业承担的管护责任。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要落实受益者责任,督促其主动保护有关设施,参与工程管护。

(三)明确工程管护范围。对农村河道工程,要依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划定好区域内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置管理标识,并向社会公布。对农村水利工程,要按照节约利用土地、符合工程管理与保护实际的原则,科学划定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对农村供水工程,及时确定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设立明显保护标志,合理设置供水饮用水源地,提出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方案,依法报批后实施,并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界标。

(四)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对县级河道,要完善管护机制,逐步实行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工程运行管护交给专业化管理单位、企业来负责。对乡级以下农村河道,鼓励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范畴,实行“多位一体”综合管护。对农村水利工程,要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确保农业用水价格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原则上由灌区管理单位或者各街镇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等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管理,实行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水组织自主管护。对农村供水工程,要全面推进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营,确保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

(五)建立建管同步制度。要坚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在布局和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时,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提前明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以及后续管护经费保障等,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强化行业监管指导。各街镇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要会同街镇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的监管,抓紧建立完善有关管护制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建立完善农村水利设施管护监督体系,从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安全评估、运行维护、监测检查、隐患治理、应急处置、教育培训、制度规范、监督考核等全方位、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提升现代管理水平。要加快农村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着力构建以工程运行和用水管理为核心,以数据采集、监测、控制、传输和相应软件为主要建设内容,以实现合理调度、科学管理和决策为主要目标的农村水利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中型灌区、农村河道、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等),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工程管护效率,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八)加强管护队伍建设。要以优化人才队伍、改善基础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持续加强街镇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灌区管理单位等基层水利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要继续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社、用水户协会等工程管护组织的指导和扶持,建立健全外部监管和组织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管护组织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好在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中的重要作用。

(九)确保设施安全运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和农村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具体人员,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生产问题执法问责。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工程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升工程运行安全监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农村水利长效管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分解细化任务,强化责任考核,逐级压实责任,抓紧实施,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结合各单位水利发展规划、投资需求和财力状况尽快明确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投入定额标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将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力支持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要将从事农村水利设施管护的社会主体统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范围,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鼓励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制度、提取村级组织公益金和开展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灾毁保险等方式,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提倡就近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劳动力参与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构建完善各级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要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机构和部门作用,共同做好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全程跟踪督导检查。要注重把检查考核结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促进农村水利持续健康发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结合《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等宣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提倡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等方式,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河道、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管护。积极引导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政策解读:《深化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