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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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42397932/2023-2238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六合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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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州、龙池、金牛湖、横梁、马鞍、龙袍、冶山街道农业农村部、财政资产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扶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农业〔2022〕18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宁农计〔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六合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请各街镇组织符合要求的主体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拟定我区推广任务4000亩,经前期摸底调查,任务面积分解如下:马鞍街道500亩、龙袍街道100亩、冶山街道1300亩、雄州街道400亩、横梁街道800亩、金牛湖街道800亩、龙池街道100亩)。
二、支持环节
(一)补贴对象。直接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任务的广大农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按照下达的示范推广面积,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0元,省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补贴170元。如项目实施期间大豆玉米死亡的,需正常补种,如错过补种时间改种其他作物的,则补贴标准减少为原标准的20%(即中央30元、省级34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在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增加的成本支出。
(三)补贴方式。各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下达的补贴工作任务,核实补贴农户姓名和补贴面积;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第三方机构跟踪核查结果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等程序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街镇财政所;项目实施街镇负责按照“一折通”补贴操作程序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发放完成后将补贴款发放凭证(记账凭证、审批后的发放表及银行回单)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实施主体申报
各街镇要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任务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汇总填报实施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2及备注),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六合大厦2131室)。相关街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提高技术应用水平,推动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熟化、本地化,探索适合六合的种植模式,为实现大豆产业振兴作出贡献。
四、实施要求
今年是我区第二年推广该技术模式,在品种、技术、装备等方面都需要探索完善,各街镇和区农业农村局相关技术推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明确专人,加强技术指导,重点通过缩株距、增密度,充分发挥边行优势,努力做到大豆玉米协同高产,力争收益不减。一是加强实施主体土地流转合同的报送和审核工作,申报的实施主体必须与土地流转合同主体一致,且申报面积不得大于土地流转合同面积;二是根据前期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部分种植主体对积极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的积极性较高,对不能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的种植主体,各街镇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联系人:局种植业科,李文斌,57106652
附件:1、2023年六合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项目实施任务及补贴资金分解表
2、2023年六合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六合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4、六合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
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六合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