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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5-6579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8-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人才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人才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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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人才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近日,六合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六合区人才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人才安居、人才发展相关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202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着力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本市创业创新,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和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六合区从2019年开始先后制定出台《六合区人才安居精准服务的实施细则》《六合区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六合区人才安居办法》,致力于打造服务人才、保障人才的宜居宜业环境。通过政策落实、督查推进,六合区人才安居环境取得长足进步,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25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有效解决六合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问题,拟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编制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人才落地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六合区房产局多次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等单位沟通,走访调研企业需求,了解企业租赁住房需求,明确政策出台必要性及保障方式,经过多轮研讨,形成《实施方案》初稿。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并征求相关单位、街道园区、社会公众和相关专家等多方意见建议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以六合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予以印发实施。

    三、编制原则

    贯彻省、市、区关于人才安居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切实提升人才获得感为导向,重点把握三条原则:

    一是聚焦实际需求,营造良好生态。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六合区实际,将保障人才租赁住房需求作为政策的切入点,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强区战略。同时,文字表述力求简易朴实,尽可能将政策内容表述清楚。

    二是放大试点优势,探索创新路径。租赁住房首期由六合区房产局筹集房源用于产业人才过渡期租住使用,后期区政府根据需求统筹全区空置房源,鼓励各街镇、园区积极盘活房源纳入租赁住房。

    三是注重政策衔接,完善保障体系。强化《实施方案》与我区发布的其他人才安居政策的有序衔接,根据人才不同阶段需求,提供“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全周期人才服务保障,着力优化完善“租购补”相结合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四、主要内容

    《六合区人才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共7章、21条,内容包括指导思想、适用对象、供应方式、职责分工、申办流程、运营管理、其他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对象:六合区企业中在岗在职人员,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且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六合区缴纳社会保险。

    2.所需资料: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申办流程: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登录“六合房产”微信公众号,进入下属菜单“人才租赁住房申请”链接,在申请页面可查看房源基本信息,包含房源户型实景、基础配套图片,每套或每间房源的租赁面积、租金标准;申请人选择心仪的房源后点击申请入住即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线下签订租赁协议并办理入住。

    4.签约入住:原则上租赁协议半年起签,提交申请时可选择租期签订半年、一年、两年,租期到期后符合入住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自首次申请入住起,累计可享受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最长两年,优惠租期享受结束按市场租金标准续租。签订租赁协议后可提前退出,租金按月计算(退租时当月入住时间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申请签约原则上按协议时间一次性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成后即可入住,履约保证金在协议结束后按规定退回。

    原文链接: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人才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