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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2397932/2025-8451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六合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12-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催缴属期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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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属期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目前,我区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申报和已申报未缴费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催缴对象

在2025年12月8日前未依法申报和已申报未缴纳属期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2)

二、征缴时间

限期缴纳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三、征缴方式

用人单位可在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线上办理;若电子税务局系统关闭,请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一楼办税服务厅(地址:六合区雄州南路5号)综合窗口办理申报缴费。如有不再使用的纳税户,请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六合区属期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申报单位清册

      2.六合区属期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缴费单位清册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南京市六合区财政局                                       南京市六合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