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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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1〕20号)要求,对照备案条件,经本人申请,街镇畜牧兽医站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培训考核,确定王明芝等99人符合乡村兽医资格条件,拟予备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25-57113306。
附件:2026年六合区乡村兽医拟备案人员名单
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