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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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环督改和攻坚办〔2025〕6号)有关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57752681
附件:南京市(六合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情况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和深入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六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